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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临床检验中心:
  为做好针对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临床检验工作,防止临床实验室内感染,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守执行。
  此外,与SARS实验室检验的相关信息,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建议可查看以下网站内容:
  1.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http://www.clinet.com.cn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http://www.chinacdc.net.cn/
  3.世界卫生组织:
  http://www.who.int/en
  4.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http://www.cdc.gov   5.具体信息参见:
  ◇关于SARS实验室检验结果解释的建议:
  http://www.who.int/csr/sars/labmethods/en/
  ◇关于SARS检验实验室的建议:
  http://www.who.int/csr/sars/labmethods/en/
  ◇SARS及疑似病例样本采集指南:
  http://www.cdc.gov/ncidod/sars/specimen_collection_sars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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